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鑑於連日有媒體對第18屆亞運會港隊遴選機制作出失實報導,本會已於8月23發出通告,現在再作出以下補充:
1. 港協暨奧委會的第18屆亞運會遴選委員會 (遴選委員會)由超過十名來自各不同體育總會代表組成,按擬定的遴選標準,審視各體育總會所提交的運動員名單而作出決定。而有關遴選標準除發放予各體育總會以作提名參考外,亦上載於本會網站讓公眾瀏覧。
2. 各遴選委員必需在遴選前以書面申報利益衝突,並在討論其有關的體育項目時需避席或不參與討論,並且不能投票。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先生為是次遴選委員會的主席,在2018年4月24日討論游泳項目時王先生已先行避席,完全沒有參與討論。
3. 在泳總提交至港協暨奧委會的第18屆亞運會游泳隊提名名單中,郭家輝的唯一提名項目為100米蛙泳,而吳鍵的唯一提名項目則為50米蛙泳,兩者是提名於不同項目。遴選委員會按擬定的遴選標準,審視泳總提交的全部游泳隊員的個人成績。郭家輝所提供的最佳成績為2016年亞洲游泳錦標賽100米蛙泳(25位參加者中排第12名)並不達至遴選要求。而吳欣鍵所提供的最佳成績為2017年亞洲室內武術運動會(亞室武運)50米蛙泳(34位參加者中排第12名)及4×100米混合接力(13支隊伍中排第6名)。雖然其成績亦未能達至遴選要求,但遴選委員會經詳細討論後,認為吳欣鍵由於能在亞室武運取得不俗成績,一致同意遴選其參加亞運。
4. 郭家輝其後透過泳總向本會提出申訴。本會的第18屆亞運會遴選委員會按其申訴理由及擬定的遴選標準再審視其申請。唯其申訴資料中,並沒有其最新成績或新訓練計劃提供以支持其申訴,最終遴選委員會維持原來决定,其參賽資格不獲確認,並於2018年6 月19 日回信通知泳總。有關吳欣鍵其後在亞運會中參加了100米蛙泳的原因,泳總於2018年8月23日的聲明中已詳細解釋,本會在此不再重覆。
5. 必需再次強調,在整個遴選過程中,港協暨奧委會或遴選委員會是不會直接聯絡個別運動員,所有文件提交及結果必須通過其所屬體育總會。港協暨奧委會基於不對個別事件評論的原則而一直沒有對事件詳情作披露。希望事件不會影響所有運動員,包括郭家輝、吳欣鍵等所付出的努力,讓他們重整心情,重投訓練,為夢想繼續奮鬥。
最後,港協暨奧委會冀望各體育總會、運動員、傳媒、以及各界人士繼續支持香港體育發展,讓更多年靑人投身運動行列,在國際體壇持續發光。
發稿機構: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發稿日期:2018年8月28 日